更可持续的韧性生态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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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持续的韧性生态之城

ACITYOFGREENANDRESILIENCY

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候频发等趋势,针对当前生态空间被逐步蚕食,城市游憩空间相对匮乏,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上海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致力于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体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基础性、功能型、网络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对城市运营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加城市应对灾害的能力和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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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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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降低碳排放

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城市集约发展,优化能源结构,降低建筑和产业能耗,发展绿色交通,保护和建设碳汇空间,逐步实现低碳发展。实现全市碳排放总量与人均碳排放量年前达到峰值,至年,控制碳排放总量较峰值减少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控制在0.22吨标准煤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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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优化能源结构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油等能源,大幅度提高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例。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长江口、杭州湾等水域风电开发,探索深远海域风电开发,在南汇、奉贤、金山等地区有序拓展陆上风电规模,推进城市废弃物的能源利用,在崇明、松江、宝山、嘉定、奉贤、老港等地区建设与固废综合利用相结合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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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产业和建筑能耗

核定工业碳排放阶段减排目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建构低碳化、高附加值的新型产业体系,推行城市管理引领建设的低影响开发(LID)理念,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降低城市的综合碳排放。

依托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高星级发展,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技术应用,至年,符合条件实施装配式建筑覆盖率达到%,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重点地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以上标准,其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以上标准)。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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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交通

推动轨道交通引导的轴向发展形成复合廊道,形成集约紧凑空间发展模式,促进职住平衡,缩短居民出行距离。鼓励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出行,加强交通需求管理,至年,实现包括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步行、清洁能源小汽车等在内的绿色出行占全方式出行比例达到85%左右。全面建设以提高效能、降低排放、保护生态为核心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体系、运输装备体系和运输组织体系。

生态通勤方式推介

应对海平面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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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地面沉降

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持适度回灌,加强战略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在已有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基础上,根据地质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全市覆盖、重点地区加密的较为完善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环境专项监测网络,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提高地面沉降防治能力,推进长三角地区联防联治。至年,年均地面沉降控制在6毫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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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防汛除涝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标准适宜、布局合理、洪涝兼治、安全可靠、管理高效、能有效抵御突发性灾害气候的现代化城市防汛除涝保障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由“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区域除涝、城镇排水”所组成的上海防汛四道防线总体布局。建设吴淞江工程、协同推进太浦河后续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强黄浦江河口水闸前期研究,并择机建设。提升海塘防御标准,形成闭合的外围防潮体系,高标准巩固建设防汛墙。注重河湖水面保护,加强骨干河湖水系和除涝泵闸建设,提高区域除涝能力,高标准建设和改造城镇雨水系统,完善水利分片综合治理格局。完善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系统,构建立体化、网络化的指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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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贯彻低影响开发(LID)理念,建设“海绵城市”,完善城乡雨水排水体系,加强对强降雨的预警应急。保护河流、湖泊等天然“海绵体”,增加下凹绿地、屋顶绿化等人工“海绵体”,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实现“增渗减排”和源头径流量控制,形成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和初期雨水污染治理体系。鼓励开展雨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到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缓解极端气候影响和城市热岛效应

加强海平面变化以及各类灾害的日常监测评价,构建和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极端气候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应对高温、极寒、强降雨等极端气候。

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沿海防护林体系,为降低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提供缓冲空间。

开展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各类建筑的升级改造和生命线工程的维护,保障在极端气候下的正常运行。提升社区层面主动应对极端气候的能力。

建设通风廊道,缓解热岛效应。根据上海主导风向,在主城区建设生态间隔带、楔形绿地、滨水廊道,控制关键地区建筑高度,引入自然风。在主城区和新城推广立体绿化和太阳能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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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生态品质

建设四大生态区域

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锚固生态基底,积极保护东滩、北湖、西沙等长江口近海湿地以及各类生物栖息地,运用生态低碳技术建设低碳宜居城镇,成为国际生态示范区域。

建设环淀山湖水乡古镇生态区。注重青西湖泊群以及黄浦江上游地区生态保护,加强古镇古村保护,恢复和维护水乡风貌,体现江南水乡文化特征,形成低密度发展的水乡生态示范区。

保护长江口及东海海域湿地区。保护和管控九段沙湿地、崇明东滩等重要湿地空间,保护国际鸟类迁徙通道。

建设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保护金山三岛,构建连续生态岸线,提升沿线城镇生态环境品质和休闲功能,严格控制沿岸大型产业区对城镇和岸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海湾生态塔推介

完善市域生态环廊

至年,确保市域生态用地(含绿化广场用地)占市域陆域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河湖水面率达到10.5%左右。

在主城区范围内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加大整理复垦力度,通过建设用地减量及林带建设,开展生态修复,在主要节点处推进大型公园建设,形成近郊绿环以及顾村杨行、嘉宝、沪宁铁路、吴淞江、沪渝高速、淀浦河、沪杭铁路、申嘉湖、吴泾、黄浦江、浦闵、外环运河、川杨河、张家浜、赵家沟、滨江等16条生态间隔带,宽度控制在米以上,防止主城区进一步蔓延。至年,近郊绿环和生态间隔带内的建设用地占比控制在20%以下,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

郊区通过建设用地减量以及水系、林地建设形成嘉宝、嘉青、青松、黄浦江、大治河、金奉、浦奉、金汇港、崇明等9条市级生态走廊,宽度按照0米以上控制。

至年,市级生态走廊内建设用地占比控制在11%以下,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市域生态走廊内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沿河生态环境,建设区级生态走廊。

推进重要节点郊野公园(区域公园)建设,保护并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走廊。

建设城乡公园体系

完善由国家公园、郊野公园(区域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组成的城乡公园体系。

主城区结合楔形绿地、外环绿带以及产业用地转型推进绿地建设,增加若干处公顷以上的城市公园。郊区结合现有生态资源推进国家公园以及郊野公园(区域公园)建设,建成1处以上的国家公园以及30处以上郊野公园(区域公园)。

在每个新城建成1处面积公顷以上的城市公园,满足市民的休闲游憩需求。建设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以及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至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以上。至年,力争实现全市开发边界内平方米公园绿地米服务半径全覆盖,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到13平方米以上。

健全生态保护机制

落实国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长期跟踪监测和定期评估考核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同参与制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空间保护、建设和监督。引入高效率、多样化的生态环境管治模式。加强生态空间内建设项目用途管制。建立水、田、林保护与建设的综合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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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加快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海洋公园建设,加强陆源入海污染物控制,加强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实施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海底牧场建设,加快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建立绿色港口体系,控制港口对岸线和土地资源的过度占用,避免破坏近海环境。控制海洋污染,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杭州湾按照海水水质III类标准控制。

改善大气环境

聚焦大气复合型污染,按照更高标准持续加强交通、能源、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等领域污染的综合防治,打造清洁安全、优质稳定的健康环境。至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

提升水环境质量

提升城乡水体生态功能。进一步提高水系自然连通性,加强水环境生态修复,提高河道水质,强化农村地区中小河道治理。通过截污、扩容、升级等措施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污泥处理效能和资源能源回收利用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99%。

全面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实现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其中,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水质达到Ⅱ—Ⅲ类地表水标准,长江口水质达到II类标准,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崇明岛和横沙岛达到Ⅲ类标准,浦东北部地区、青松地区、蕰藻浜以北的嘉宝地区、南汇新城地区和长兴岛达到Ⅳ类标准,浦西中心城区和杭州湾沿岸地区达到Ⅴ类标准。至年,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并持续改善,逐步提升主城区水环境质量,达到IV类标准。至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9%。

黄埔江生态塔推介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结合工业用地减量化和城市更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新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先实施耕地和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改善和提升城乡土壤环境。至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有效控制住宅、学校、公共设施等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水土环境质量风险,加强周边地区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和开发建设管理。加强重点工业区以及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周边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

建立完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探索建立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机制。开展土壤环境状况监测、调查和评估,明确污染地块名录,划定管控区域,确定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保护耕地,适度进行耕地休耕和轮作。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加强工业企业周围、交通干线沿线等地区农田土壤的环境跟踪监测、污染防控和用途调整,保障本地农产品安全。

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健全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推

进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构建建筑垃圾全程分类体系,逐步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分类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完成城市固废终端分类利用和处置设施布局,发展固废循环经济,形成静脉产业链,固废无害化处理率和分类收集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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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安全保障

保障城市能源供应

1

完善能源供应体系

发展煤炭洁净转化和高效利用技术。坚持安全消纳、经济消纳的原则做好区外水电等清洁、低碳电力消纳工作。大力发展以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能)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制定节能标准,能源使用效率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

保证城市电力供应

在现状市内电源格局基础上,增强市区与崇明电网联络,完善市外来电供应格局,提高供电可靠性。继续发展完善市内电源基地,做好电源优化调整工作,新建一批燃机机组,同时加强新能源和分布式供能系统的建设。

3

稳定城市天然气供应

构建供需平衡、气源结构合理、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应急保障体系完善的现代化城市天然气系统。形成由管道天然气和LNG为主的多气源供应格局,积极争取新气源,主动参与国家气源引进和通道工程建设。建设“多源互补、四方贯通、多级并行、两环相连”的主干管网输配系统。加强与长三角天然气管网互连互通互保,形成管网反输能力,增强调度的灵活性,实现区域应急互助。

4

发展分布式能源供应

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重点依托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完善太阳能利用。鼓励在区域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动分布式供能及区域能源管理系统等城市能源供应方式的多元化、规模化应用,进一步提升分布式能源占全市能源总量的比例。

确保水资源供给安全

1

建设节水型城市

针对上海本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硬约束和国家对上海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的“天花板”约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至年,年用水总量控制在亿立方米。开源与节流并重,提高水资源供应能力,进一步转变水资源利用方式,强化水资源的多源统筹、循环高效使用,不断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控制取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控制在22.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3立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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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水资源合作

加强与江苏、浙江在长江和太湖流域水资源供应方面的战略合作。探索长三角区域内建立水源地联动及水资源应急机制。以满足区域原水水量水质需求为前提,保障上海未来远期供水需求及安全稳定。规划建设太湖-黄浦江之间的太浦河清水走廊,在实施危化品禁运的基础上,加快协调航运功能与水环境保护,逐步实现航运污染零排放。研究东太湖及太湖流域其他水域跨境引水方案,将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进一步上移至流域上游。扩大长江流域水源地供水能力,适时在长江口或上游境内开辟新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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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市域水源地安全

完善“两江并举,多源互补”供水格局。进一步开拓黄浦江、长江口水源地。加强对咸潮入侵及海水倒灌的防范管理。提高黄浦江水源地供水安全保障,建立黄浦江上游原水系统应急机制。提高市域水源地供水联动,实现长江、黄浦江多水源互补互备。加强地下水的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建立地下水应急备用开采井布局系统。鼓励雨水、再生水利用,提倡水资源的梯级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升供水能力。

4

健全城乡供水体系

以全面提高供水水质和可持续安全保障为目标,完善以中心水厂为主的集约化供水格局,加强清水和原水的统筹协调和优化调度,实现城乡供水均等化。加强区域供水网络间的供水管道连通,提高供水区域间联合调度及应对突发性事故能力。

加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减少老旧供水管网二次污染,提高入户水质。至年,全市供水水质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满足直饮需求。

构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

1

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

统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疏散通道等城市安全空间的规划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综合防灾空间结构,应对极端气候以及大规模突发事件。构建以救援主通道、疏散主通道、疏散次通道和一般疏散通道为主体的分级疏散救援通道体系。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公园、绿地、体育场、大专院校等旷地以及地下空间,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全市规划建设30个以上一类应急避难场所,其中世纪公园、上海体育场、顾村公园等作为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承担全市的应急避难任务。与城市应急交通、供水、供电、医疗、物资储备等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布局相协调,依托社区构建分布式、全覆盖的防灾、疏散、安全救援管理单元,形成城市网格化安全管理格局。结合大型公园绿地、旷地型公共设施、医疗急救设施等建设应急救援停机坪,提高救援效率及水平。至年,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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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防灾减灾标准

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标准。构建健全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立陆地、水域、空中相结合的消防救援体系,重点加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领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能力建设。消防站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确定。至年,全市消防站服务水平达到每10万人不少于1个消防站。院前紧急呼救以主城区接报8分钟内、郊区接报10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基本达到国际发达城市的响应时间要求水平。提升民防应对能力,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全市防空警报实际覆盖率达到%。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现有住宅、公共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通过设防改造%达到抗震要求,加强先进抗震技术的应用推广。

完善疾病控制网络,建立市和区医疗救护中心、疾病控制中心网络,完善社区配套设施,主城区与新城的医疗急救中心3公里范围内可达,郊区医疗急救中心10公里范围内可达。

3

建立应急预警管理机制

与上游流域及周边省市建立综合防灾协调机制。共同应对气象、地震、地质等区域性重大灾害,并在资源配置时兼顾上海周边地区的防灾要求,发挥地区综合防灾中心的作用。完善对城市多灾种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气象、地震、洪涝、海洋、地质等灾害以及重特大火灾、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辐射源和危险废弃物收运、转运和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管理体系,形成市区两级防灾体制。建设上海城市防灾管理数据库,构建立体化、网络化、数字化的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建设城市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防汛抗旱、气象、地震、水上搜救、环境污染、危化事故等城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社会灾害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社区灾害应急志愿者队伍在城市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

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提升生命线廊道的综合抗灾能力,提升高层建筑安全防护能力。优化完善城市供水、供电、输油、供气、通信、排水以及污水、污泥、各类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等重要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标准,加强周边规划控制。

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智能化,提升管网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开展生命线系统安全评估,实施老旧管线改造,加强轨道交通、消防救援、高层建筑电梯和玻璃幕墙等设施日常维护和改造升级。梳理系统密集、灾害风险较高、空间资源紧缺的市政廊道区域,逐步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提高交通系统运营可靠性、安全度。建立大型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通道,公共交通准点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提高交通运输网络的综合应急保障能力,降低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响应时间,完善轨道交通应急抢修体系,建立航空、水运、轨道等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2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

以强化基础网络安全、重要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重点行业系统安全、互联网内容安全等为重点,提升应急基础平台、灾难备援平台、测评认证平台、网络信任平台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积极应对信息物理系统(CPS)安全需求。

加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与保障,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不断完善基础网络的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政务、金融、税务、电力、铁路、海关、机场等重点领域以及城市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的重要网站、信息系统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的安全保障,加强石化、钢铁、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以及水、电、油、气等城市运行生命线的工程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工程控制系统安全保障标准体系。

3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

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运输。加快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仓储设施向专业园区集聚。为主要港区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中转堆场,促进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集中布局,确保危险化学品对城市的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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