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史留痕第52期
文/青水秋鱼
如果让举个古代盛世的例子,贞观之治可能是很多人的第一个回答。23年贞观朝,是政治清明、君臣一心的典范。唐太宗的贤明,既表现在任人唯贤,从谏如流,也表现在其能从制度上约束自己,完善了三省六部制,建立了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政策合理的集体决策机构——政事堂。政事堂,是讨论政事的地方,起初设置在门下省,而不是最懂皇帝心思的秘书们所在的中书省,为什么?这与门下省的一项重要职责有关,甚至可以说,政事堂也是为此而生。三省六部制的职责分工及流程是:中书省根据皇帝意见起草诏书,交门下省审核,通过后交尚书省下面的六部执行。可见,中书省是指挥机构,门下省是监督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这里暗含了一种对立情况,门下省不同意怎么办?按程序是驳回修改或重写。执行这项工作的是门下省的给事中,所行使的权力谓之“封驳权”。这是古代清明政治的典范之举。不要觉得驳回的情况是小概率事件,在群臣敢言直谏的贞观朝,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也正是因为驳回太多,浪费精力、效率太低,所以君臣合计了下,决定在颁布诏令前两省先开会讨论,双方都觉得可行,再走程序,免得做无用功。所有诏书,必须经政事堂讨论通过,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后,才能生效。这就是政事堂会议。起初,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是无权参加会议的,他们只消领了任务去办即可。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尚书省的六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毕竟会碰到实际问题,这是中书省、门下省靠脑子想不出来的,所以尚书省的意见显得很有价值。又为了更好地传达诏令,当场交代清楚,所以尚书省最终也被允许参加政事堂会议。由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就成了决定国家大计的高级官员,这样的官员,在前面的朝代有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宰相。是的,唐朝的宰相不止一个,除了三省长官外,如果皇帝看中了哪个贤明能干者,也想让他参与讨论政事,只要赐给他一个“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衔,他就有了宰相之名,也有了政事堂属于他的一席之位。之所以设置如此多的宰相,自然是为了分散权力,互相制衡,防止出现权相。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魏徵、王珪、褚遂良……贞观朝贤相之多,基数大也是一个关键基础。正是有了完善的集体决策制度,一个又一个利国利民的政策在贞观朝涌现,最终奠定了耀眼的贞观之治。有两件事情反映了政事堂制度的作用和无奈。一是“斜封官”的出现。唐中宗时期,安乐公主大肆受贿,为人谋官,不管是文人墨客还是市井小人,只要行贿三十万钱,即可绕过正常程序,讨得中宗皇帝亲笔写敕书任命的官职。但中宗也知道这样违反制度,非常难为情,所以敕书上的“敕”字是用黑笔而不是红笔写的,封口是斜封而不是正封,史称“斜封墨敕”。这种敕书,绕过了政事堂,没有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所任命的官为人不耻,被蔑称为“斜封官”。二是“刘祎之事件”。武则天废掉唐中宗李显、改立唐睿宗李旦后,临朝称制。时任宰相刘祎之对此非常不满,说了几句抱怨的话,被人告密到武则天处。武则天很不开心,不久后罗织罪名,颁下一道敕令,要将刘祎之治罪。刘祎之发现敕书未经凤阁鸾台盖印,当即不屑一顾地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凤阁鸾台就是中书门下,无聊的武则天改的名字。刘祎之的意思就是,这敕令没有经过宰相们开政事堂会议讨论决定,没有效力!使者也自知理亏,说不出话。刘祎之的这声质问,是对君权的反抗,是对贞观传统的捍卫。虽然最终他被以“拒捍制使”之名赐死,但他无愧于太宗皇帝,无愧于那个灿烂的贞观之治。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