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安全隐患,大冶市公安局保安派出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和保安镇安监办对辖区内风险隐患重点部位开展大清查行动,并在一日内查获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1月30日,保安派出所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1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余件。
当日,保安派出所通过与大冶市应急管理局和保安镇安监部门检查获取线索,在保安镇株树石某池家的空房子内,发现徐某如(女,54岁,保安镇人)非法储存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得知消息后,保安派出所副所长陈杰、民警严聪传唤徐某如来所说明情况。
经了解,年6月份,一个自称是“中洲公司”的员工到徐某如店里推销烟花爆竹,刚开始徐某如还比较犹豫买不买,后在对方的不断怂恿下,徐某如便冒着风险买了大概多件货,花费7万余元。
由于自己店内存放空间有限,徐某如联系了自己的老表石某池,租用了他的空房子来存放买来的烟花爆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21日,大冶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保安镇安监办等单位对社区烟花爆竹店进行检查时,刚好将徐某如的烟花爆竹店进行查获。
后民警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刚开始徐某如不愿意吐露实情,最终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徐某如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情况,并供述自己存放在石某家烟花的事实。
目前,大冶警方依法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人员徐某如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市民朋友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纪守法,不生产、储存、销售和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转载自:大冶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