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城市管理推出三不准则,让群众办事

手把手开展业务培训。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夏鹏飞)“现在真的方便多了,连申请都不需要,我的门店招牌就弄好了。”7月29日,在大冶市保安镇经营副食店的店主曹先生望着自己新设置的门店招牌,高兴不已。

7月份以来,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再次聚焦门店招牌设置问题,该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频繁出现在各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和商街,逐一检查门店招牌设置实行备案制落实情况。

“我们快速实行备案制,取代审批制,基层城管队员靠前服务,积极指导门店经营者按照《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规范》的标准进行制作,并严格落实‘三不’准则。”该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介绍,为了落实门店招牌设置实行备案制政策,大冶市全面推行“三不”准则,即不需要经营者提出申请、不需要经营者提供资料、不需要城管部门回复。

针对部分乡镇窗口业务人员办事流程不熟悉等情况,该局连续组织开展手把手、一对一、面对面的培训,对执法队伍开展严格的纪律培训和业务督导,确保制度落实不跑偏、不缺位。此外,工作人员还携带《至广大商户的一封信》走上街头,对商户展开深入宣传,提高门店招牌设置备案制的知晓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该局还推出了多项便民举措。其中,针对涉及水、电、气施工项目,只需挖掘占用人行道、施工长度小于米的外线工程,按照《水电气联动报装便民行动方案》中的要求,企业只需将项目的具体情况交予城管部门备案即可;对于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申报人只需向城管部门填报占用挖掘审批申请(附开挖规划图),城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等审批流程,即出具审批报告。

“营商环境好不好,办事群众说了算。”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聚焦群众需求,深度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更加优质、高效的举措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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