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防汛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遏制因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7月14日晚,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本月第二次酒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合理部署警力,在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部署重兵,全体参战人员逢车必查、逢疑必测。
当晚,执勤人员分别在大冶大道观山路口、金湖大道、七里界转盘、金湖国土资源所、省道铁贺线11公里下堰桥、金牛镇环城公路等重点路段路口设卡检查,各大队分管负责人深入一线组织督导工作,各卡点执勤人员查处酒驾的同时兼顾摩托车、大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余人次,检查各类机动车余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0余起,其中,查获酒驾27起,涉嫌醉驾6起,无证驾驶2起,小型客车超员1起,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0余起,暂扣机动车39台。
27名饮酒驾驶违法人员:金*文,****,22mg/ml;
刘*强,****,79mg/ml;
闵*清****,68mg/ml;
乐*火,****,49mg/ml;
张*刚,****,77mg/ml;
梁*坤,****,36mg/ml;
汤*勤,****,54mg/ml;
卢*生,****,38mg/ml;
冯*好,****,32mg/ml;
杨*,****,31mg/ml;
柯*胜,****,21mg/ml;
李*,****,34mg/ml;
董*,****,22mg/ml;
吴*元,****,36mg/ml;
熊*普,****,52mg/ml;
石*军,****,48mg/ml;
黄*荣,****X,47mg/ml;
张*波,****,24mg/ml;
王*平,****X,25mg/ml;
刘*,****,69mg/ml;
余*田,****,48mg/ml;
*君,****,77mg/ml;
吕*,****,52mg/ml;
黄*强,****,67mg/ml;
朱*超,****,58mg/ml;
吴*桥,****,42mg/ml;
曹*胜,****,78mg/ml。
以上饮酒驾驶违法人员将面临罚款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如果是再次饮酒驾驶,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6名涉嫌醉酒驾驶违法人员:(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周*刚,****,mg/ml;
黄*波,****X,.52mg/ml;
刘*军,****,87mg/ml;
徐*海,****,83mg/ml;
柯*文,****,98mg/ml;
曹*能,****,96mg/ml。
以上人员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80mg/ml,将构成危险驾驶罪,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酒驾的危害已是老生常谈
但仍有一些驾驶人以身试法
违法曝光和处罚都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确保出行安全
才是蜀黍们最大的心愿!
交警大队再次提醒
请各位驾驶员时刻谨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撰稿:邹萌
编辑:胡印情
世界大事问度娘
大冶警事问小强
强哥说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