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冶招[]
一、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浮雕文化墙建设工程项目于年3月15日发出邀请函,于年4月1日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开标,并于年4月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侯选人
名称
法商汇(武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武汉曼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欧景名雕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万元
.万元
.元
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专业、执业资格名称、级别及注册编号
许培军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师
证书编号:
谭泳沐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师
证书编号:
邓涌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师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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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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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4月1日至年4月5日9时。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夏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