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调研座谈会在大冶法院召开,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反馈会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并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黄石市委书记、市长董卫民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主持会议。
李静院长指出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先后召开重要会议,就新阶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黄石、大冶两级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强力推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工作环境。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李静院长就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对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
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综合运用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政治、经济基础。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公正司法、办成铁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制度,准确把握定罪量刑标准,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
三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以开展专项斗争为契机,着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加强立、审、执的协调衔接,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研究涉黑涉恶犯罪的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实务问题,明确办案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建立健全线索转办机制,拓宽举报渠道,对于审判、执行、信访工作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转办有管辖权的办案机关。
四
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
抓好专业团队建设,整合司法资源力量,配齐配强审判团队,实现专案专人专办。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针对性、系统性的专题培训,推动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庭审视频交流工作,针对涉黑涉恶犯罪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组织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研究论证,及时形成审判工作指导意见。强化庭审综合保障,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五
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
围绕“三大攻坚战”等战略实施,加大对项目建设、金融借贷、乡村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黑恶犯罪的惩处力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案件审理、重要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突出特点、发展规律,提出惩治预防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
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
高度重视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提升干警工作能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挂图作战、立行立改。强化整改督导,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措施落细落实。
董卫民书记在致辞时指出
在省高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黄石各级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形成了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强大气场,黄石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优化,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李静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学习兄弟市州好的经验做法,真正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张忠斌副院长在调研座谈会上强调
全省法院要突出“三个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一要抓机遇。把握中央、省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机遇,强化责任,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要抓监管。坚持审慎行使审判权,严以用权,改进作风;院、庭长要履行监管责任,促进刑事法官依法履职。三要抓落实。认真学习贯彻省法院的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大冶法院、沙洋法院等经验做法,全面做好扫黑除恶刑事审判工作。
全省三级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骨干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播放了大冶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专题片,大冶法院和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沙洋县法院、鄂州市鄂城区法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大冶法院院长王军关于坚持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凝聚扫黑除恶最大合力的发言,引起与会代表强烈共鸣。
黄石市政协副主席、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新华,黄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大冶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胡长春,大冶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汪涛等出席会议。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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