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ldquo三个突

年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三个突出”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施。

一是突出宣传,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主导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条例》主题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讲解四类垃圾的正确分类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的意义并告知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面临的处罚金额及其他影响,积极倡导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践行保护生态环境、低碳生活的理念。

二是突出检查,做到垃圾分类全面覆盖

执法人员分组划块、责任到人,坚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不断扩大对辖区单位、住宅小区等垃圾分类工作的执法力度。同时,针对南河头、景乐步行街、龙湫湾等餐饮店铺密集的地方展开拉网式排查,督促店铺加强垃圾分类,做到干湿分离,从源头上杜绝“干湿混倒”、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

三是突出整改,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在执法中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个人和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立案查处,全力构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垃圾分类掌上执法次,办理相关一般程序案件起。

下一步,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新施行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不断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助推平湖市垃圾分类实现新突破。

编辑:金如丹审核:陆琦监制:王权伟

来源:平湖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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