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
黄石工会系统贯彻落实
《全市开展爱心消费券
发放促消费活动方案》
推进会召开
决定年3月底前
在黄石全市开展
“新春购物季·爱心消费月”活动
将工会会费转化为爱心消费券
重点用于刺激餐饮、住宿消费
具体方案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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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会会员,中央、省属在黄企业在职工会会员,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职工会会员;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在职工会会员。
二、使用范围
经营地址在城区内(含新港园区)、符合“云闪付”平台要求的餐饮、住宿企业。
三、使用期限
自活动启动之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四、发放标准及使用方法
1、发放标准。把年基层工会会员福利的一部分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用于餐饮、住宿消费。工会会员每人按照元标准发放,工会经费不足的单位每人按照年职工节日福利60%的标准发放。
2、使用方法。各基层工会会员可在城区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类实体商户使用电子消费券抵扣。电子消费券须在消费券到账之日起至3月31日24:00前消费完毕。逾期未使用完毕的消费券余额,原路退还给各基层工会,补充单位工会经费,不得用于原会员二次发放。
五、大冶市、阳新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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