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警方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创造更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0日当天,大冶交警结合辖区交通流实际,紧密部署、细化措施,筑牢酒驾、醉驾“零容忍”防线。
(一)10日14时许,交警一中队利用午休时间,在大冶观山桥路段开展整治,查获酒驾2起、醉驾1起:
1.姓名:陈*国
身份证号码:****
酒精含量:53mg/ml
2.姓名:叶*斌
身份证号码:****x
酒精含量:22mg/ml
3.姓名:杨*
身份证号码:****
酒精含量:mg/ml
(二)10日晚9时许,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门铁军带领民警及六中队支援警力在大冶乾塔路路段查获酒驾1起、醉驾1起:
1、姓名:解*正
身份证号码:****
酒精含量:mg/ml
2、姓名:张*雨
身份证号码:****
酒精含量:22mg/ml
法律后果:
醉驾:以上人员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80mg/ml,将构成危险驾驶罪,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酒驾:以上饮酒驾驶违法人员将面临罚款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如果是再次饮酒驾驶,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工作成效:
除查处上述酒醉驾人员外,10日当天,大冶交警在大冶大道、新冶大道、铜都大道、茗山乡等多处路段路口设卡检查。出动警力余人次,检查各类机动车余台次,查处各类违法余起,依法暂扣机动车72台,收缴遮阳伞37把,行政拘留1名。其中:
1、超载15起
2、超限23起
3、非法改装5起
4、无驾驶证15起
5、无保险9起
6、无号牌7起
7、逆向行驶6起
8、违法载人2起
9、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26起
10、未年检26起
11、电动车违法29起
12、超员1起
13、乘坐人未系安全带31起
警方表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开车,判刑入狱,对待酒驾我们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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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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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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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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