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
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对
一涉黑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
19名被告人获刑。
图为庭审现场
其中,
涉黑头目乔曙光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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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乔曙光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被告人乔曙光禁止从事物流运输服务行业。
对该团伙其他18名成员,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决定执行或判处2年至10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罚金,禁止部分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物流运输服务行业。
“黑老大”乔曙光的罪恶人生年3月,乔曙光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他长期混迹于大冶、黄石等地。年下半年,乔曙光召集江勇军、吴军、彭敏捷等社会闲散、无业人员,在黄石地区多处宾馆、赌场内“放码”,聚敛钱财。
年2月和7月,该组织通过组织实施黄石市百斯特KTV聚众斗殴、黄石市金花大酒店聚众斗殴及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巩固和提高“地位”、扩大影响,树立了乔曙光等人在黄石地区的非法“权威”。
年、年,乔曙光两次因罪获刑。刑满释放后,他又召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加入组织。年至年期间,乔曙光带领其组织成员,利用自己在社会上的恶名,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使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黄石、大冶等地不断壮大。
该组织以被告人乔曙光为组织、领导者,以江勇军等为骨干成员,以彭敏捷等为一般成员,组织成员称乔曙光为“老大”“乔老大”或“哥”。
年、年乔曙光先后两次刑满释放出来后,对组织成员加强约束,宣扬“谁出事谁承担,不能连累‘老大’”“组织成员不准吸毒”等规约和纪律,纵容手下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乔曙光先后将黄石市赛玛特广场附近、中窑住宅小区的出租房作为窝藏违法犯罪组织成员的场所,并通过奖励、重用为组织利益敢打敢冲的成员,开除少数违反组织纪律的成员,不断强化组织纪律和规约,树立组织者、领导者的“权威”。
自年以来,该组织实施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非法敛财行为,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2起聚众斗殴、5起敲诈勒索、2起非法拘禁、1起强迫交易、2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伤害、1起开设赌场、1起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活动,还非法买卖手枪子弹35发,实施违法行为4起,造成3人轻伤,3人轻微伤。
大冶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曙光伙同他人网罗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乔曙光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自年2月份以来,乔曙光共作案15起,其行为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江勇军、乔景中、李振强、刘剑飞、江文柱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彭敏捷、方细敏、潘朝意、李在金、毛诗奇、张新宇、柯锦标、乔会召、吴军、江平、江章寅、张卫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分别参与组织部分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
对于黑恶势力
我们绝不手软
本期供稿:刑庭
本期摄影:陈中汤自勤
责任编辑:胡晓斌
审核监制:黄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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