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年度河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大冶市年度河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6月07日09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冶财采计备[]号

招标编号:冶招[]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年度河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00元,报价超出此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年(年度)。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有关规定,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证书附表资质条件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监测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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