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策应大冶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二连冠”迎检工作,全面整治道路重点交通违法,切实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8月4日晚,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八月份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醉驾、摩托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出动警力余人次,分别在新冶大道交警大队门前、国土资源局门前、金湖大道刘建和、金牛环镇东路、省道交管站、金湖大道一中桥头等重点路段路口设卡检查。
行动中,共检查机动车余台,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余起,其中酒驾24起,醉驾7起,摩托车涉牌涉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47起,查处其他各类违法30余起,暂扣各类机动车45台。
24名饮酒驾驶违法人员:陈*军,****,52mg/ml;
李*安,****,56mg/ml;
董*富,****,24mg/ml;
王*松,****,32mg/ml;
袁*波,****X,70mg/ml;
章*喜,****,47mg/ml;
范*松,****,56mg/ml;
胡*民,****,61mg/ml;
贺*,***,32mg/ml;
周*华,***,30mg/ml;
熊*君,****X,69mg/ml;
余*,****,37mg/ml;
吴*鹏,****,61mg/ml;
刘*松,****,33mg/ml;
饶*柏,****,32mg/ml;
石*峰,****,43mg/ml;
吴*胜,****,49mg/ml;
柯*阳,****,69mg/ml;
陈*程,****,37mg/ml;
卫*,****,25mg/ml;
罗*兵,****,23mg/ml;
卢*淦,****,38mg/ml;
黄*武,****,43mg/ml;
石*波,****,25mg/ml。
以上饮酒驾驶违法人员将面临罚款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如果是再次饮酒驾驶,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7名涉嫌醉酒驾驶违法人员:(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刘*林,****,mg/ml;
张*祥,****,mg/ml;
周*,****,92mg/ml;
杨*新,****,mg/ml;
郭*江,***,98mg/ml;
罗*强,****,mg/ml;
赵*明****,mg/ml。
以上人员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80mg/ml,将构成危险驾驶罪,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警大队再次提醒
请各位驾驶员时刻谨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撰稿:邹萌
编辑:胡印情
世界大事问度娘
大冶警事问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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