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东楚产业基金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市东楚产业基金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3月1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不见面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冶招[]号。
2、项目名称:大冶市东楚产业基金管理服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5、基金管理费费率(最高限价):≦1%/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资金来源:自筹。
7、采购需求:大冶市东楚产业基金管理服务招标,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7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须是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须提供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网页打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