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拍短视频,别越过这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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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发布了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和《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

加大了对短视频的审核和监管力度!

《规范》和《细则》

加起来一共有条内容,超过字。总体规范涵盖了6点内容

1.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2.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

3.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

4.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5.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6.对不遵守本规范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总结来说,短视频平台除了持证、引入主流媒体增加正能量内容、建立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以外,最值得划重点的内容是第四、第五条: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敲黑板:连弹幕、评论都要审核;建立审核队伍,敲黑板: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除了对内容把关

《规范》还在版权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要求: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还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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