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4个省份已启动级应

实习记者

刘世龙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愈发严重的疫情形势,截至年1月24日21时,我国已有湖北、广东、浙江、湖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四川、云南、江西、贵州和山东等14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据国家卫健委通报,截至1月23日24时,国家卫健委收到29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例,死亡25例,其中湖北省24例、河北省1例。2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例。

湖北省作为此次疫情爆发的第一个省份,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最多的省份。1月24日上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正式发布通告称,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宣布进入一级预警期后,相关地方政府要迅速让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卫生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及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此前,武汉市已于1月23日宣布封城,关闭了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同时将武汉市公交集团、湖北省道路客运集团所属车辆,以及全市的网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纳入统一调度,组建应急车队,严格管制武汉内外人员的进出。

另据中国交通广播消息,截止1月24日12时,湖北共有13个城市区域公共交通停运,分别是武汉、鄂州、仙桃、枝江、潜江、黄冈、赤壁、荆门、咸宁、黄石(含大冶市、阳新县)、当阳、恩施、孝感。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显示,我国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Ⅰ级响应是最高级别。

年非典之后,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指定方案,此后各个省市也以此为参照,相继制定了自己地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自1月20日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面对不断加重的疫情形势,各省市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也纷纷加强了对交通排查、医疗保障等方面防疫工作的部署。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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