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好

扶贫政策,你了解多少?

怎么因户施策,更有效地帮助贫困户?

不太了解?没关系!

发布会来了!你想知道的统统告诉你!

7月9日,我市召开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对群众关心的多项扶贫政策做出具体解读。河南日报农村版、河南经济报、映象网等多家媒体,以及今日邓州、电视台、电台、邓州网、邓州头条等市属媒体参加。

发布会上,市扶贫办、民政局、金融办、科技工信局、医保局、人社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民政兜底保障、扶贫车间建设的奖补政策、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方面进行了情况介绍和政策解读。

与会记者就各部门相关扶贫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提问,相关单位做了详细回答。

参会的各乡镇主抓扶贫工作的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发布会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扶贫知识,对新的扶贫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有助于平时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关政策解读

●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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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市情况来讲,扶贫产业奖补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种业态:

一是种植业。以粮油、瓜菜、林果、食用菌、中药材奖补为主:1.优质小麦、水稻、玉米亩均收益元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元;优质花生、芝麻、油菜、油牡丹等亩均收益元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元。2.瓜菜作物。贫困户从事瓜菜种植、且年收益亩均达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生产资料进行奖补,每亩每年奖补0元。3.林果类。贫困户从事林果生产且年收益亩均达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生产材料每年每亩奖补0元;新种植的林果,验收时成活率达到85%的,每年每亩奖补0元。4.食用菌。贫困户从事食用菌生产,具体奖补为每袋收益5元以上奖补1元。5.中药材。贫困户从事种植艾草、菊花、黄芪等中药材且亩均效益达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生产材料每年每亩奖补0元。

二是养殖业。贫困户从事养牛达到六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对其进行奖补,每头0元;养羊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其进行奖补,每只元;养猪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其进行奖补,每只元,以上项目次年养殖规模扩大的,只对扩大部分进行补助。对贫困户从事禽类养殖30只以上并达到出栏标准的,每只奖补10元。对贫困户从事水产养殖,每亩每年收益不低于元的,每亩每年奖补0元。

三是加工业。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产、藤编、服装、电子产品等,且年收益在0元以上的,按年收益的20%进行奖补。

四是旅游业。对贫困户从事旅游及相关产业,且年收益在0元以上的,按年收益的20%进行奖补。

对以上几种扶贫产业奖补时,其中已经得到各级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等争取到的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五、奖补流程。

(一)计划申报。贫困户提出实施计划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5日内组织乡村干部、帮扶干部对实施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签字,并进行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办。

(二)奖补验收。贫困户计划实施的项目完成后,由村委会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统计汇总各村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对以奖代补实施内容验收签字,验收结果报市扶贫办复核。

(三)审核抽验。市扶贫办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的相关资料复核,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少于20%。

(四)公告公示。市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在市乡村三级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五)资金兑现。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扶贫办复核并汇总。市财政局根据奖补名单及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通过农户一折(卡)通发放给奖补对象。

●民政兜底保障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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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低保

申请条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保障标准元,且符合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年:一类元,二类元,三类元。

二、特困救助供养(原农村五保)

申请条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供养。

年: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标准为元/人?年,每季度元。照料护理标准为:特定群体全护理每人每月(其他仍元),特定群体半自理为每人每月元(其他仍元),全自理为每人每月75元。

由民政部门牵头,乡镇政府实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人员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模式。

三、临时救助

申请条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予以临时救助。

救助分类标准

(1)因重大疾病的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较大,直接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家庭,视其困难程度,按照我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一次性发放1—6个月且最高不超过0元的临时救助金。

(2)对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突发事件,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家庭,视其困难程度,按照我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一次性发放1—6个月且最高不超过元的临时救助金;

(3)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视其困难程度,按照我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一次性发放1—6个月且最高不超过0元的临时救助金;

(4)对因突发重大疾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视其困难程度,按照我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一次性发放1—6个月临时救助金;

四、孤儿救助

申请条件:生父母死亡,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分散供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元,集中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1元予以保障。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条件: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可申请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五保对象不享受);持有二代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可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五保对象不享受)。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

●扶贫车间建设的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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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年建设扶贫加工点80个以上,争创扶贫车间10个,带动贫困户人口就业人。

二、奖补措施

1、扶贫车间奖补。

建设面积在平方以上,提供就业30人以上,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少于用工数30%,正常运行三个月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奖补。乡村集体建设的奖补/m2,单个扶贫车间奖补不超过15万;企业自建奖补元/m2,单个扶贫车间奖补不超过5万元。

2、扶贫加工点带贫就业奖补。

凡吸纳贫困户就业连续三个月,月工资收入不低于邓州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用工单位和贫困劳动力个人每人每月各元,按季度发放;

3、对带贫显著扶贫车间激励。

每年对带贫20人以上,贡献较大的前十名企业,授予“优秀扶贫车间”称号,并一次性奖励3万元。

●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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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到市外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每人最高不超过元的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

二、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提供用工信息、推荐就业岗位;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要在市内外就业的,到人社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

三、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市外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申请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贫困劳动力创办的企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六、市财政为16-59周岁(学生除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元;年满60周岁的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七、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免费为贫困劳动力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人数,向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补贴标准为元/人。

八、企业新招用贫困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岗前培训补贴。

九、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十、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根据申请条件,分别给予个人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不超过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效好的,可继续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最多不超过3次。

十一、对乡镇、村创办的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达30%(含)以上的,可按照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十二、农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调整为农险协保员(村里管理员)、特困人员代养人、残疾人护理员、光伏发电维护员,由乡镇街区自行开发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原则上为16-65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肢体一二级残、精神残、智力残人员不得安置到公益性岗位。

●金融扶贫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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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金融扶贫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帮扶贫困户。

一是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模式。即对有自主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扶贫产业,独立生产经营实现增收脱贫。

二是户贷社用合作发展模式。即在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两项原则下,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方式,动员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抱团成立金阳光扶贫专业合作社,同时吸纳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一般农户、能人大户或致富带头人作为社员,合作开展特色产业发展,使贷款贫困户发展产业有路子、有项目、有带动、有效益,脱贫有途径,还款有保障。

三是企贷企用(社贷社用)间接帮扶模式。即向信贷资质好、产业基础佳、带贫效果显著的企业或合作社发放执行基准利率的扶贫贷款。同时,组织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四方签订协议,约定带贫数量和标准,每年定期向贫困户分红,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哪些金融扶贫政策?

脱贫攻坚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享受基准利率和“两免一贴”(免抵押、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的小额信贷。

带贫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有哪些金融扶贫政策?

对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扶贫信贷资金,贷款风险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等分担,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人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一年期4.35%,三年期4.75%)。

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贫困户向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一般设在村两委)提出申请→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调查、推荐、上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一般设在乡镇扶贫办)审核、推荐、上报→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受理并统一推荐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进行入户专项调查→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贫困户授信→市、乡(镇)、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协助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合作银行向贫困户放款。

●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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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慢性病得到及时鉴定、及时发卡、及时治疗,保证慢性病政策的落实,采取以下措施:

(1)集中统一鉴定,每2个月统一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中鉴定,做到新发生的慢性病患者鉴定合格应纳尽纳;在鉴定中,对鉴定合格的贫困群众实行“一站式”服务,即现场发卡、现场录入系统、现场购药、现场享受补助政策,同时政策讲解到位;不符合纳入条件的进行政策宣传讲解,鉴定不合格的发不合格告知书,并由患者在告知书上签字。要建立慢性病鉴定档案,区分合格档案和不合格档案,一式三份,卫生院、村卫生室、贫困户各存一份,并由各村负责把需贫困户留存的那一份档案装入贫困户户档内。

(2)慢性病鉴定建立长效机制,每月20-21日定为慢病鉴定日,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集中鉴定,平时也可随到随鉴定,保证此项工作常态化进行。

(3)普查鉴定过程中,对已经发放慢性病卡,核实是否使用过;如有遗失,可即时申请补发,且慢性病卡有效期三年。慢性病享受由原来的一种病扩大到两种病、且报销费用由原来的元-元,增加到元—元。

据了解,此次发布会旨在促使各单位认真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扩大相关政策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的“造血”功能和对特殊群体的保障作用,实现我市脱贫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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