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院检验特检及病理项

医院医院检验、特检及病理项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冶招[]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冶财采计备[]号

3、项目名称:医院医院检验、特检及病理项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医院检验、特检及病理项目外包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现有常用外送检验项目表内容》,年预算约万元,此预算为预估价,投标人均以劳务分成比例报价)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一年,视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实验室取得的有效《医疗执业许可证》;

(2)省内建有实验室的相关证明文件;

(3)符合全国家药品冷链物流运输规范的相关资质文件证明;

(4)提交病理诊断报告均符合《卫生部关于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要求的承诺书。

(5)本院有物价的项目,执行本院物价;若医院无物价标准,以检测工作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检验项目物价标准为最高限价,自主定价的,应有物价部门备案。(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12月24日至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1: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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